上海市水務局印發2022年水文監測監督檢查工作方案11
發表時間:2022-10-26 09:55來源:上海市水務局 上海市水務局關于印發2022年水文監測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滬水務〔2022〕791號 浦東新區、寶山區、閔行區、嘉定區、金山區、松江區、青浦區、奉賢區、崇明區水務局: 根據市水務局水務監督工作要求,本市2022年水文監測監督檢查工作方案已編制完成,現隨文印發。請做好迎檢準備。 特此通知。 上海市水務局 2022年10月3日 (此件主動公開) 抄送:各區水文站(隊、中心) 上海市水務局辦公室 2022年10月3日印發 2022年上海市水文監測監督檢查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水文監測監督管理,提升水文工作管理效能,根據水利部及市水務局強監管工作計劃的要求,制定本市2022年水文監測監督檢查工作方案。具體如下: 一、監督檢查對象 9個區水務局及其所屬水文機構。 二、監督檢查內容 對區水文機構及其所屬1個國家基本水文測站進行檢查,重點檢查監測管理、信息采集、水情測報、資料管理和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工作。 (一)監測管理 汛前準備是否及時開展,發現的影響水文監測的相關問題是否及時采取處理措施;水文監測預案方案是否按要求制修訂;設施設備管理和維修養護是否到位,運行是否正常,儀器比測校測工作是否按要求開展;承擔報汛任務的國家基本水文(位)站是否具有備份通信措施;新技術裝備是否存在“配而不用”現象;監測質量管理是否到位等。 (二)信息采集 測站工作制度及操作規程是否完善;測站任務書執行是否到位;降水蒸發觀測場地和儀器安裝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,測驗斷面附近是否有遮擋,斷面樁桿點是否齊全醒目;測站人員現場作業是否規范;監測資料是否完成即時整編、日清月結等。 (三)水情測報 水情測報是否按報汛站任務書要求開展,雨水情信息報送質量是否符合要求;自動測報設施設備維護是否到位,運行是否正常。 (四)資料管理 水文資料整匯編成果質量是否符合規范要求;監測資料保管是否妥善;是否存在丟失、毀壞水文監測資料情況等。 (五)安全生產 安全組織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是否建立;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崗位責任制是否明確;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否建立健全;隱患排查整改是否到位;重點場所警示、保護標志是否醒目齊全;設施設備防護措施是否完備;安全生產防護設備是否齊全完好。 三、監督檢查工作開展 監督檢查工作由水文總站牽頭落實,會同局督導處共同成立監督檢查組,于12月前完成監督檢查工作。 依據水利部《水文監測監督檢查辦法(試行)》,制定水文監測監督檢查指標分解表。以日常工作監督和集中監督檢查相結合的方式,通過“查、認、改、罰”等環節開展工作。利用水文監測業務系統、常規工作完成情況等進行日常監督,提高監督檢查效能。通過“明查、四不兩直”方式,監督檢查組采取現場查看、查閱資料等形式進行1次集中監督檢查,并對去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“回頭看”,時間初定在11月。按照檢查程序,進行問題認定并提出整改建議;及時印發整改通知,督促問題整改及實施整改核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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